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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瘟可防可控,病毒传猪不传人 养殖户消费者不要过度慌张
温岭日报2018-09-06浏览:842

   “8月23日,乐清市一养殖小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发病430头,死亡340头。”最近两天,有关乐清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消息和视频在网上热传,乐清和我们温岭接壤,温岭有没有猪瘟疫情?人会不会感染猪瘟?我们温岭采取了哪些措施防范猪瘟疫情传入?

  带着诸多问题,记者于8月25日采访了市农业林业局畜牧兽医局副局长管妙东。

  根据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8月3日,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发生一起生猪非洲猪瘟疫情,这是我国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疫情确诊后,农业农村部立即启动Ⅱ级应急响应;8月16日,黑龙江调往河南郑州的生猪确诊发生非洲猪瘟;8月19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发生一起生猪非洲猪瘟疫情。8月17日,我省温州乐清发现猪瘟疫情并于22日确诊,2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疫情消息,乐清市一养殖小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发病430头,死亡340头。

  接到疫情报告后,我市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打响防控非洲猪瘟攻坚战。

  8月24日上午,市农业林业局在市委党校召开部署非洲猪瘟防治和秋季畜禽集中免疫暨猪病防治技术培训会,全市100多家生猪规模养殖场负责人和全市防检疫人员、镇(街道)畜牧兽医专管员等参加培训。培训会现场发放宣传资料700多份,103家养殖大户签订了《非洲猪瘟防控告知承诺书》。

  8月24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全市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紧急会议,市农业林业局局长陈兴德通报近期非洲猪瘟等疫情情况,部署我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市领导要求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要在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防控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增强群众及养殖、屠宰等相关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积极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要提醒养殖者严禁从疫区调运生猪,尽量避免与野猪、钝缘软蜱接触,严禁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或餐余垃圾饲喂生猪。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告知民众非洲猪瘟不传染人,可防可控,避免造成恐慌。

  8月25日,市畜牧兽医局再次召开防控非洲猪瘟会议,进一步研究落实各项防控工作措施。

  管妙东希望通过媒体告知民众,目前我市100多家规模养殖场和300多户养殖户共65700多头存栏生猪,均没有发现非洲猪瘟疫情,养殖户和消费者不要过度慌张。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传染病,该病毒属于典型的传猪不传人型病毒,不会感染人,对人不致病。这次外地疫情疫区内的生猪已经全部扑杀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我市加强检疫和流通监管,疫区病猪不会流向我市市场。非洲猪瘟的病毒不耐热,55℃30分钟或60℃10分钟即可被破坏,市民只要到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正规售卖点购买猪肉,就可以放心食用。

  目前,我市正在采取禁止从温岭市外调入生猪饲养、加快本地生猪出栏、禁止乐清所有生猪及其产品流入我市等措施,有效切断非洲猪瘟传播途径。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继续做好对养殖场、屠宰场、病死动物处理中心排查摸底,要求各养殖场户全面禁止使用泔水喂猪,加强隔离和消毒灭源,切断非洲猪瘟传播途径。 作者:记者刘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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