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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农”转型发展出新政
台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协会2017-06-16浏览:1180
  日前,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要达到31000元,城乡居民收入比力争缩小至2∶1以内,美丽乡村升级版基本建成。
  “三农”新发展,产业是基础。《意见》提出,未来几年,我省将以农业“两区”为重点,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面提升生产基地化、经营产业化、产品优质化、手段智慧化、田园美丽化水平,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到2020年建成100个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的现代农业园区、200个集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功能于一体的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园、100个特色农业强镇和80条全产业链。
  同时,全面实施产业提升发展行动计划,促进蔬菜、茶叶、畜牧、竹木、花卉苗木、水果、中药材、食用菌、蚕桑、水产等特色产业质量提升,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到2018年底前,每个设区市至少培育1个市级农业公用品牌;2019年底前,农产品质量追溯覆盖所有规模经营主体;到2020年,全省主要食用农产品“三品”认证率达到55%,建成20个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1000家美丽生态牧场。
  “三农”新跨越,科技来支撑。《意见》明确,要持续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认真落实科技三项经费三分之一用于农业科技的政策,加快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鼓励创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到2020年,全省建设30家省级农业重点企业研究院,打造一批全国农业创新领军企业,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企业。健全农科教产学研联盟,形成“产业+团队+项目+基地”的推广应用新模式。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划建设一批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全省农业云平台,加快农业“设施增地”。
  “三农”新路径,产业要融合。《意见》指出,要加快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支持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的田园综合体,支持创办乡村旅游合作社。到2020年,全省累计建成A级景区村庄1万个,其中3A级1000个。实施农村电子商务增效行动,到2020年全省建成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网点2万个以上。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和现代涉农服务业,引导社会力量创办专业化服务组织,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创业队伍。“三农”新未来,家园更美丽。《意见》强调,要深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打造美丽乡村浙江样板。要持续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到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覆盖50%以上建制村,其中美丽乡村示范县实现全覆盖。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到今年年底前全省消灭劣V类水,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省五大江河防洪能力、五大平原排涝能力总体达到20年一遇规划标准。大力弘扬乡风文明,提升农村民生水平,今年实现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到2019年底前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到2020年全省县级以上文明村和文明乡镇达到80%以上,全省建成1万个以上高水平农村文化礼堂。“三农”新动能,改革增活力。《意见》强调,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活力。深化农村产权制度和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在充分保障农民利益的基础上,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制度,加快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有序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发展合作社联合社。加快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积极创新农村金融机制。改革财政支农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和乡村治理,推进农村法治德治自治融合。《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重农强农调子不变、力度不减,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打好“三农”转型发展组合拳,让全省农民共享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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