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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
台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协会2013-04-10浏览:3575

  各县(市、区)农(林)业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现将《2013年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台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3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3年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一、监测区域

  全市9个县(市、区)。

  二、监测品种

  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

  三、监测形式

  定量抽检与定性抽检相结合。

  四、监测范围

  蔬菜、水果、茶叶监测以生产基地的产品为主,兼顾市场和超市,重点为各县(市、区)蔬菜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以下简称“三品一标”)生产基地等的上市前农产品。畜禽产品在养殖场、屠宰场、农贸市场、超市抽样,重点以当地“三品”养殖基地(或规模养殖场)生产的畜禽产品为主,生鲜乳抽样以奶站和“三品”养殖基地为主。“三品一标”农产品全年至少抽检一次,年度定量和定性监测应覆盖所辖区域内每个生产主体。

  五、监测时间与数量

  全市共定量监测蔬菜、水果、茶叶和畜禽产品等589批次,定性监测蔬菜、水果14300批次,还定性监测畜禽产品。各县(市、区)定量监测抽样数量和定性监测任务分配见附表。

  1、蔬菜、水果、茶叶定量监测

  全市共抽取464批次样品,样品为县(市、区)生产基地农产品,具体抽样时间为2013年农产品生产季节。

  蔬菜(含瓜果)监测安排:1-4月、7-11月共215批次样品。抽样种类包括茄果类(番茄、辣椒、茄子)、瓜类(黄瓜、苦瓜、西葫芦)、甘蓝类(包心菜、花椰菜、青花菜)、白菜类(大白菜、普通白菜、菜心)、绿叶菜类(生菜、蕹菜、芹菜、韭菜)、豆类(菜豆、豇豆)等7大类为主,原则上不超出上述18种蔬菜。每批次样品抽样量不低于2kg。

  草莓监测安排:1-3月抽检24批次样品。

  茶叶监测安排:5月抽检30批次样品。

  杨梅监测安排:6月抽检60批次样品。

  茭白检测安排:7-8月抽检40批次样品。

  葡萄检测安排:7-9月抽检35批次样品。

  柑桔检测安排:11-12月抽检60批次样品。

  2、蔬菜、水果定性监测

  全市共定性监测蔬菜水果样品14300批次,按农产品生产季节进行采样速测。

  3、畜禽产品定量监测

  全市共抽检畜禽产品125批次(分2次进行),时间安排在5月、11月;监测抽检产品为畜禽产品、生鲜乳等。

  六、抽样要求

  定量监测的蔬菜、水果、茶叶样品抽样由各县(市、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具体承担完成。样品分两份,一份做检测样,一份留做复检样。其中检测样由椒江区农产品检测中心负责检测,复检样由县(市、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保存。复检样需由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在封条上签字并盖章。

  定性监测的蔬菜、水果样品抽样由县、乡镇及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测点共同承担完成。样品分两份,一份做检测样,一份留做复检样。

  蔬菜、水果和茶叶抽样按NY/T 789-2004规定执行。

  猪肉、猪肝、猪尿等畜禽产品抽样按NY/T 763-2004《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规定执行,其他畜禽产品抽样按NY/T 5344.6-2006《无公害食品 产品抽样规范 第6部分:畜禽产品》规定执行。

  抽样过程中,抽取的样品应明确产地,对于来源不详的样品不抽,做到样品可追溯。

  七、承检单位

  市农业局指定椒江区农产品检测中心承担定量监测的检测任务,费用由市农业局承担。各县(市、区)负责抽样并将样品直接送椒江区农产品检测中心检测。定性监测由县(市、区)负责落实。

  八、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判定依据(标准)及原则

  蔬菜、畜禽产品的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判定依据(标准)及原则参照《农业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13〕13号)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县(市、区)农(林)业局配合完成市局农产品监测方案的样品抽样和送检,同时,根据浙农质发〔2013〕2号、浙农质发〔2013〕6号文件要求,配合做好省厅各项抽检任务,并根据各自实际,自行安排完成每个县(市、区)200个批次定量监测、每个乡镇200个批次定性监测任务。各县(市、区)要对监测结果进行全面分析,按时将检验结果数据汇总表、不合格产品汇总表、总结分析报告、不合格样品的检验报告等监测结果资料及时报市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和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经检测单位确认的不合格样品,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同批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封存或销毁,对被抽检单位进行跟踪监管。

 

各县(市、区)农产品定量抽样数量和定性检测任务分配表

单位:批次

县(市、区)

定量合计

抽检时间

蔬菜、水果、茶

畜禽产品

定量监测

定性监测

定量监测

定性监测

草莓

茶叶

杨梅

葡萄

茭白

柑桔

蔬菜

蔬菜、水果

畜禽产品

生鲜乳

“瘦肉精”等违禁药物

1-3月

5月

6月

7-9月

7-9月

11-12月

1-4月

7-11月

全年

5月

  11月

5月

11月

全年

椒江

47

2

 

5

 

 

5

20

1200

10

5

各地按照“风险可控、监管有力”的原则,科学确定抽检比例,开展生猪、肉牛等养殖、定点屠宰和收购贩运环节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监督抽检,抽检比例和数量要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增加。

黄岩

82

2

2

15

 

15

15

20

1200

10

3

路桥

50

2

 

 

15

 

 

20

1200

10

3

临海

108

8

8

15

 

8

20

30

2500

15

4

温岭

87

2

2

5

15

8

5

30

2500

15

5

玉环

44

2

2

 

5

 

5

20

1200

10

/

天台

58

2

6

5

 

5

5

25

1500

10

/

仙居

65

2

5

15

 

4

 

25

1500

10

4

三门

48

2

5

 

 

 

5

25

1500

10

1

合计

589

24

30

60

35

40

60

215

14300

100

25

 

  抄送:浙江省农业厅质监处,台州市食安委,各县(市、区)

林业(特产)局,椒江区农产品检测中心。

台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3年4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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