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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再降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电价 促价格稳定
台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协会2013-05-27浏览:2333
  发改委近日下发通知,将进一步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电价。

  通知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生猪、蔬菜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电、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价格实现与工业用电同价。

  政策实施後,测算全国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电费支出将明显下降,预计每年减少5亿元人民币(下同)。以黑龙江省某3万头规模的生猪养殖企业为例,每年可减少电费支出约10万元。这有利於缓解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成本上升压力,并促进农产品终端市场价格稳定。

  今年年初,国务院印发了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据悉,多数地区已陆续落实了相关政策,比方案要求的时限明显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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